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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拘留!发布一条朋友圈却“引来”交警 驾驶人涉嫌辱警自食苦果

柳州警方 2019-04-05





      8月10日下午,此前涉嫌辱警的驾驶人卢某归案接受调查。经调查,卢某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,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
     又是一起因涉嫌辱警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件,具体情况还得从一张“违法停车告知单”说起。8月2号,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接到群众举报,网友卢某在微信发布一条涉嫌辱骂交警的朋友圈。

(朋友圈截图)

     大队立即组织对该事件开展调查。通过了解得知,涉事的桂BB2***牌白色越野小客车8月2日在屏山大道龙家巷违法停车,被巡查的鱼峰交警大队民警发现,并依法开出“违法停车告知单”。涉事路段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并设置有明显的禁停标识,交警进行违停纠查合法合理,也是为保障群众的畅通出行。

     民警电话联系车主,告知其行为涉嫌辱警,希望他能主动到大队进行情况说明,配合调查。“起初,我们通过电话联系他,想通过法制宣传的手段,让他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,进行告诫和提醒,但他以没有空为由拒绝,并开始躲避我们的调查。”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卢健铿介绍,卢某称让交警去找他,但之后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。随后,大队依托智能交通系统对涉事车辆进行线上追查,3日,该车再次在同一地点违停,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依法拖移,驾驶人仍四处藏匿避开交警的查找。 

     8月10日上午,民警到卢某的家中访查,在其家人的协助下与他取得联系。经过耐心沟通、劝导,当天下午13时许,卢某到特勤大队投案。

     卢某自述,当天发现自己的车被“贴单”后,一时冲动便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交警的言论泄愤,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,之后车辆再次违停被拖移,自己也慌了神,还发了一条“致歉”朋友圈,以为能借此为自己脱责,并未积极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。

(致歉朋友圈截图)   

     10日下午,卢某被依法移交至鱼峰区天马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,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,决定对卢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。    

     经查询得知,涉事车辆自2017年至今,有31单交通违法未处理,可以称为“违法大户”。民警告诫其及时处理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,今后遵纪守法出行,积极主动配合交警执法。“

    柳州交警”微信公众号多次推送关于违法驾驶人辱警、妨碍交警执法的案例,进行法律宣传,但仍有群众以一己之私或一时冲动实施这样的行为,让自己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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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男子微信辱骂交警被拘五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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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交警依法执法,公正执法是为了保障群众的畅通、平安出行,如您对交警执法存在异议,可到各交警大队或上级部门进行投诉、提出行政复议,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力。如群众涉嫌违法行为接到警方的电话传唤,也应该及时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,切勿心存侥幸企图躲避。

    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柳州交警在提升执法、服务能力的同时,也会始终捍卫执法的尊严,通过智能化科技手段,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涉嫌辱警、袭警的违法行为。



▎供稿: 柳州交警

▎柳州警方(ID:gxlzjf)综合整理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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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:梁 健策划:王勇俊编辑:覃杰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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